“谢谢法官为我们西瓜种子正名……”。当河南某农业公司负责人拿到判决时,激动的说出憋在心里已久的话。
河南某农业公司系一家农业科技开发公司,2021年8月24日研制培育的优质西瓜种子在市场上广为销售,深受广大农户的喜爱。2022年7月31日,扶沟某农场多次在网络公众号、抖音平台上发表言论,散播河南某农业公司新品种形象低下、品种质量差等负面评价,在河南某农业公司的客户群中造成恶劣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河南某农业公司多次要求扶沟某农场停止侵权无果,遂诉至法院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扶沟法院邹鹏举法官接到案件后,不敢有一刻耽搁,立刻对原被告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了解,随后又多方联系西瓜种子相关经营和耕种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经过多轮沟通、实地勘查,多方考量在案相关证据和查明的事实,最终认定被告的评论对河南某农业公司的种子造成影响已构成侵权,判决其在抖音平台上停止发布并立即删除有关种子的负面信息,并赔偿河南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振兴种业不仅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也是保护民营经济在司法领域的实际行动。近年来,扶沟法院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各类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严打坑农、害农等涉农案件,全链条保护我国种业安全,彰显用司法守护种子安全底线的明确态度和坚定决心,用法律手段为农村农业生产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