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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
        · 正阳县人民法院简介 正阳县人民法院位于正阳县建设路中段,现有正式干警133人,内设机构10个,建筑面积8430平方米,共设有10个审判法庭,审判用房总面积4350平方米。辖区1903平方公里,19个乡镇,86万人口,辖汝南埠、寒冻、王勿桥、铜钟、陡沟、熊寨、真阳7个基层人民法庭。 我院历任领导班子狠抓队伍建设和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全院干警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爱委会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工会评为全省机关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被市政府授予驻马店市园林单位荣誉称号等。 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建成互联网、局域网内外两网。设立“正阳县法院网”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法院各项工作和各类案件信息,使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信任与支持法院工作,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建成了九个智能法庭和四级网视频会议室,能够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直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为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使无法亲临现场的人通过网络进行“网上旁听”。 内设机构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正阳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和主要职责,现设置内设机构10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7个,非审判业务机构3个。事业单位正阳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不作为内设机构计算。 综合办公室(督察室) 综合办公室(督察室)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和建议、提案的办理及督导工作;负责文件、报告的起草,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和综合信息、机要、保卫、保密档案、图书资料、文印、收发、公文处理、院印章管理、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院志编纂及法官协会工作;参与立法活动;办理人民法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负责宏观调查研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法院系统财务提出意见,制定规范性措施;对诉讼费、通讯、办公现代化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并抓好落实;负责司法行政装备相关工作;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治部(机关党委) 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负责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院的表彰奖励、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员额法官入额、退额相关事宜;负责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相关事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刑事审判庭 刑事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第一审刑事案件;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做好少年犯的教育和挽救工作。 民事审判一庭 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院认为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应当由本院管辖的普通民事第一审案件;指导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二庭 民事审判二庭负责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合同纠纷案件以及企业破产、期货、股票、证券、票据等第一审商事纠纷案件。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负责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第一审案件、行政发回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司法救助案件; 依法审查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案件;依据法律规定审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查和登记立案;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审判工作中所涉及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质效评估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法官绩效考评、司法统计、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信息化建设、办理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案例编报、卷宗评查、推选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例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司法警察的教育、管理、培训和装备建设;负责法庭警卫、押解人犯;参与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事宜;负责维护机关的安全和秩序。 执行局 执行局负责依法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民事生效法律文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协调处理有关执行争议案件;负责处理委托执行事宜;负责执行案件的立案程序规范管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调研反馈等工作;负责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 关于正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正阳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 部门概括 正阳县人民法院位于正阳县西环城建设路西侧,2017年全院实有在职人员12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10人,事业编制人员19人。2016年度共受理各种案件5206件,结案4530。正阳县人民法院设13个职能机构,7个基层人民法庭,其名称和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和建议提案的办理及督导工作;负责文件、报告的起草,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和综合信息、机要、保卫、保密、档案、图书资料、文印、收发、公文处理、院印章管理、外事接待;负责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开展总结审判经验的调研及办理其他审判工作事项;负责司法统计、院志编篡及法官协会工作;负责宏观调查研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法院系统财务、装备管理提出意见,制定有关规范性措施;对诉讼费、装备、通讯、办公现代化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并抓好落实;管理法院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本院的基本建设;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治处 主管本院的思想政治和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人事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本院干部队伍;负责本院的奖励工作;负责初任法官资格考试,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立案庭 对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查和登记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对本院审判、处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 (四)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犯罪、渎职犯罪案件及其他刑事犯罪的第一审案件。 (五)少年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做好少年犯的教育和挽救工作。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人事劳动争议、人身权利、名誉权、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损害赔偿案件、债务等民事案件,指导所属人民法庭的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股票、证券、票据等纠纷案件,经济损害纠纷案件,企业破产和其他经济纠纷案件。 (八)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涉及公安、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环保等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依法办理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执行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 (九)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审理的各类再审案件。 (十)执行局 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协调处理有关执行争议案件;负责处理委托执行事宜;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十一)法警大队 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司法警察的管理、教育、培训和准备建设;负责法庭警卫、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参与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事宜;负责维护机关的安全和秩序。 (十二)司法技术鉴定室 承担审判工作中所涉及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十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本院机关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和对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2、做好本院办公区、家属区的房屋维修,水、电的管理维修。 3、做好本院办公区、家庭区环境美化、绿化及维护和环境卫生工作。 4、负责院其他财产的管理使用工作。 5、负责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四)基层人民法庭(7个) 主要任务是:审理辖区内的民事案件;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政策、法律、法令的宣传;办理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真阳人民法庭(辖真阳、慎水、新阮店、吕河); 2、熊寨人民法庭(辖熊寨、梁庙、兰青); 3、陡沟人民法庭(辖陡沟、皮店、彭桥); 4、同中人民法庭(辖同中、大林、永兴); 5、王勿桥人民法庭(辖王勿桥、雷寨、西严店); 6、汝南埠人民法庭(辖汝南埠、油坊店、岳城); 7、寒冻人民法庭(辖寒冻、袁寨、付寨)。 二、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正阳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为1973.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973.9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973.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2.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3.6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76万元,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资金办案经费支出212万元,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资金装备采购经费1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比2016年收入预算增加649.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6.98万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和津贴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50.01万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由于收结案件数的大幅度增加,办案和办公运行经费增加,退诉讼费大幅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6.96万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32万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工资增加。 三、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 工资福利支出792.62万元,主要用于全院干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特岗津贴、基层补贴、交通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方面支出。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493.68支出万元,主要用于全院日常运行办公费、公务交通运行费、宣传费、维修费、水电费、司法救助款、工会经费、取暖费、福利费、退诉讼费支出。 (三) 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资金办案经费支出212万元,用于办案交通、办案差旅、司法勘验、体检、印刷法律文书、业务装备运行维护、制作电子卷宗、公告费、司法邮寄及通讯费等支出。 (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8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定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及生育保险方面支出。 (五)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资金装备政府采购经费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设备,业务通用设备、法庭信息发布设备、安全检查装备、法庭标志性装备采购。 (六)三公经费支出76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持平,包括70万元公务交通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6万元公务招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七) 住房保障支出55.81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 项目支出20万元,用于人民陪审员经费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 3、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各项支出。 正阳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4日
        · 正阳县人民法院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10人,事业编制20人,离退休人员43人。下设办公室、机关后勤中心、政治处、监察室、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金融庭、审管办、法警大队、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综合室、技术室、机关党委、工会共20个庭室及真阳、熊寨、王勿桥、寒冻、汝南埠、铜钟、陡沟七个人民法庭。2015年全年受理各种案件5206件,审结4530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正阳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61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5.53万元, 2015年初结转和结余168.84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1461.3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15.7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6万元,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153.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61.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215.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省级文明单位奖金、聘用人员开支、“三公”经费开支、日常办公开支、办案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支出、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正阳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6.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用车购置及运行护费决算90.8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2、2015年度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招待来我院人员的公务就餐及干警加班就餐。2015年度共接待237批次、131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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