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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
        · 2021年1-11月罗山县人民法院受理涉土地使用权一审案件8件,涉及案由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经营权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全部案件旧存0件,新收8件,审结8件,结案率100%,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7.5%,简易程序使用率75%。 2021年1—11月一审土地纠纷数据发布 案号 经办法院 案件类型 适用程序 立案日期 立案案由 结案日期 结案案由 (2021)豫1521民初4287号 罗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 简易程序(非小额诉讼) 2021/11/23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11/25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豫1521民初3010号 罗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 普通程序 2021/8/25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10/26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豫1521民初2613号 罗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 简易程序(小额诉讼) 2021/7/26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7/29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豫1521民初2603号 罗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 简易程序(非小额诉讼) 2021/7/26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10/14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豫1521民初2287号 罗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 简易程序(非小额诉讼) 2021/6/23 土地经营权纠纷 2021/7/14 土地经营权纠纷 (2021)豫1521民初2286号 罗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 简易程序(非小额诉讼) 2021/6/23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9/7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豫1521民初1163号 罗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 普通程序 2021/3/24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2021/6/22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2021)豫1521民初13号 罗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一审 简易程序(非小额诉讼) 2021/1/6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2021/3/10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罗山县人民法院 2020年度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司法 辅助人员实施方案 为充实县法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县法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拟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4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加强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法院成立罗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 啸(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副组长:胡忠宪(县法院副院长) 陈礼利(县法院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察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曾治民(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陈 刚(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罗 浩(县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谌 玲(县纪委监察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治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司法警察工作原则。 三、招聘岗位与数量 岗位:罗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14名﹝外勤男性12名(职位代码200101),内勤女性2名(职位代码200102)﹞。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公历199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五)专业要求:法律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公安类、司法行政警察类、文秘类、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财会金融类、教育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设计学类。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和编辑等工作,达到相应的体能(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取得速录证书、警察院校毕业生,按此排名先后优先录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录用程序及办法 招聘公告于2020年5月18日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 www.luoshan.gov.cn)、罗山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xylsfy.zwiedz.com)及罗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罗山法院”上发布。 本次招聘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招聘录用等录用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 5 月27日至2020年 5月29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 2、报名地点:罗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县法院4014办公室) 联系人: 罗浩 联系电话:0376-6362519 15037692354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认证、速录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免冠彩照8张,本人工作简历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出具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由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到证和毕业证、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于政审时提供)。考生同时需填写统一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未被录用个人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4、报名费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考务费、信息采集费等费用共计30元。 (二)考试 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2:1的,即行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形成差额的前提下即可开考。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面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根据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和面试确定有效成绩,有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40%。 1、笔试 参加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确认后,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内容: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写作。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具有法律专业毕业证书或具有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警察学校毕业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确定后,可加2分(符合多个加分的,只享受一次加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2、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以速录的形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成绩=速录字数×正确率。 3、面试 根据笔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通用体检标准。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法律专业毕业证书人员优先; 2.取得速录证书优先; 3.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 4.学历高者优先; 5.年龄大者优先; 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和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招录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 (五)、招聘录用 政审合格后拟聘用的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每次续签的合同期限为一年。 六、岗位职责要求 招聘人员聘用后主要从事聘用制辅警等司法辅助工作。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人民法院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审判机密,服从警务管理,遵守执行工作纪律。若因工作过错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按照罗山县人民政府政府购买服务的现行标准,招聘人员聘用后的月工资为22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费用)。 八、管理使用 新聘用司法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表现优异的续签聘用合同; 合同期内,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管理,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工作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工作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县纪委监察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罗山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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