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豫0122破3号
2022年6月2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南德铭祥商贸有限公司申请科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依法指定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科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调查,科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清偿资产,名下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且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科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科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该公司的破产程序也符合法定的终结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3年3月29裁定宣告科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科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