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李某二人游手好闲,因赌博相识后预谋贩卖毒品狠赚一笔。联系到云南上线后,上线将毒品伪装成“治膝盖保健品”通过快递寄送。二人查收快递时被当场抓获!
案情回顾
2020年以来,刘某、李某预谋从云南购买毒品用以贩卖,并多次到云南联系上线,期间又通过QQ、微信、蝙蝠等网络聊天工具对外发布贩卖毒品信息。2020年11月11日,云南瑞丽上线将毒品伪装成“治膝盖保健品”的快递包裹,通过快递邮寄给刘某。11月15日,刘某、李某取快递包裹时被当场抓获,现场缴获包裹一件,内装6盒20包条状密封袋共计120包疑似毒品物质。经现场称重,该120包疑似毒品物质共重2027.3克(毛重)。经鉴定,从6个纸盒子中随机抽出的12包条状密封袋包装的物质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
法院判决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侵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2027.3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刘某、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根据不同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该案两被告人年龄不大,正值青壮年,因赌博相识,后逐渐产生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的犯罪意图。两人在网上招揽顾客,联系买家,越陷越深,最终酿成大祸,东窗事发,以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2027.3克构成贩卖毒品罪,因当引起我们的警醒,戒除不良嗜好,守好人生底线,远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