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9),公安部网站上出现了一则新闻,称明年我国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随之一种新型的居民身份证将替代我们现在使用的身份证。
新式身份证六大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经通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准备在2004年1月1日实施。
新式的居民身份证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颁布实施后进行换发。据悉,新式居民身份证与现在相比主要有六大变化。
变化一:IC卡技术融入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通常采用照相翻拍技术加上塑封制成,甚至还有不少是手工填写的。将要取代现用身份证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用了“非接触式IC卡芯片”信息存储技术,它与第一代身份证相比,从制作工艺性能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变化二:防伪性能提高。由于IC卡技术的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增加了证件的防伪功能,通过使用IC卡,使用集成电路芯片,能够采用数字防伪的措施,今后能够有效地预防制造假证违法犯罪行为的泛滥。
变化三:发放范围扩大。现行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现役的军人、武警不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也没有纳入身份证发放的范围。而新的《居民身份证法》则规定,16岁以下的公民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以由监护人负责申领居民身份证;军队、武警人员也发放居民身份证;劳改服刑人员、劳教人员也将发放居民身份证或允许持有居民身份证。
变化四:存储信息增多。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上除姓名、住址和出生年月外,缺少其他有用信息。IC卡技术的使用让新式身份证除证件表面能够反映公民基本情况信息外,芯片中还能够存储大量的公民相关信息。这样,一般群众在户口迁移以后,就不需要换证,新的住址就可以写在证件的芯片里面,在检查阅读证件的时候警方就可以了解持证人新的住址。
变化五:身份证有效期重新确定。新的《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作出了具体规定,16周岁至25周岁的居民将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居民将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变化六:办理身份证时间缩短。原《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办理身份证的时间为3个月,而新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比现行规定缩短了一个月的期限。同时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维护身份证权益法律越发严格
据了解,17年来我国累计制发居民身份证11.4亿个,实有持证人口达9.6亿人。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持有身份证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更加严密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居民身份证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1、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2、兵役登记;3、婚姻登记、收养登记;4、申请办理出境手续;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法律对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作出了具体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4、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对人民警察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权益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从事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违法所得的,应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专家指出,《居民身份证法》这一规定将有效制止在社会上冒领骗取身份证去违规申请住房按揭贷款、违规开设股票账户进行股票操纵等行为。
来源:南方法制网
责编:赵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