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次施暴七十九岁李某的光棍汉耿常会,被新蔡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2003年夏,被告人耿常会被邻居请到河堤上帮忙看护西瓜园,七十九岁的李某就住在距瓜园百米左右的村庄东头。终生未婚的耿常会对寡居已久的李某顿生邪念,于2003年农历七、八月间,耿常会采取提前潜入屋内或摘门入室等办法,两次采用捂嘴等暴力手段对李某进行了强奸,事后还威胁李某不许声张,否则,就掐死她。李某只好悄悄地将此事向女儿、弟媳哭诉,女儿、弟媳慑于耿常会的无赖,竞反过来安慰李某想开点,忍一忍算了。忍辱偷生的李某只好把苦水吞进自己肚里,以求平安。但谁知2003年11月30日夜,耿常会又闯入李某家中,企图再次施暴,因李某大声喊叫,拼命反抗、争扎,才没有得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耿常会违背妇女的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多次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