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不仅帮我化解了矛盾,还帮忙搬家,真是太感动了!”8月2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经过五次调解终于化解了一起行政纠纷,原告韩某获得房屋拆迁补偿金。
韩某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了襄城县某处房屋,并确定了继承份额。该房屋处于征收区域,其兄弟姐妹与政府签订协议确定了补偿金额,但韩某一直对补偿金额不满,拒绝签订协议。十年来,因周围房屋均被拆除,韩某继承的房屋已无法使用,心急之下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袁野为详细调查案件情况,专程来到争议土地现场,与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考虑到矛盾积怨长达十年多,如果一判了之难以实现案结人和,为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法官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平息纠纷,先后五次前往当事人家中与之协商,一方面积极安抚当事人情绪,耐心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多次到现场核实事情真相并开展调解工作。
8月2日,在第5次调解中,经过数小时的面对面、背靠背交心谈话,为这块地折腾了许久的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在调解协议达成之后,法官一行又顶着炎炎烈日,来到现场帮助原告搬家。
“调解工作不易,行政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调解起来难度更大。所以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必须公开公平公正,更要细心耐心悉心,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袁野说。
近年来,许昌中院充分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行动,坚持以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主线,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的作用,推动行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