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上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尉氏县人民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开封中院民二庭庭长谷长东发布了开封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全市两级法院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开封中院于2015年8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与民二庭合署办公。截至目前,10个基层法院都设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合议庭或巡回审判庭。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有法官38人,基本形成专业化的审判队伍。同时,还加强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研究。2015年4月22日,全国法院“环境司法•生态文明”研讨会在开封中院召开。开封两级法院共有4个典型案例入选,其中开封中院李翠莲、张保林,祥符区法院徐咏梅分获行政与民事、刑事类一等奖。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以来两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审结此类案件260件,其中,环境类案件6件、资源类案件254件,涉及刑事案件100件、涉民事案件3件、涉行政案件157件。刑事案件主要涉及类型包括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污染环境罪、非法收购出售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民事案件主要涉及类型包括自然资源使用权及环境污染损害。行政类案件主要涉及土地、水利、林业和其他。谷长东庭长还发布了赵某滥伐林木案、杨某等四人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两起重大典型案例。
随后,尉氏县法院对被告人范某、张某滥伐林木案,乔某非法采矿一案进行宣判。三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