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给我和我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尚建辉法官和团队成员韩东阳在审理调解过程中热情、公正、高效,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考虑到我的婚期将近,尚建辉法官团队还牺牲下班时间帮我调解,短短的几天时间内就高效圆满解决了这个影响我整个家庭的民事纠纷,感谢你们!”3月20日,一起装修合同纠纷的当事人王先生为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尚建辉团队送上一封感谢信,感谢该团队尽心尽力、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
案件经过
王先生诉称,其与许昌市某装饰工程公司于2022年2月签订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将某处房屋交由被告装修,并约定了装修方式、装修材料、施工期限等。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款87000元分批支付给被告72400元。原告称被告在进行部分施工后,无任何理由停工至今,造成原告无法入住,影响了其家庭生活,遂于2023年3月诉至法院。
2023年3月3日,该案立案后,尚建辉作为承办法官在进行庭前了解时得知,该处房屋为王先生的婚房,而其婚期为2023年5月,为了确保王先生的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实现,婚礼得以顺利进行,尚建辉及其团队立即着手调查案件的具体情况,了解装修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装修进度等相关情况。考虑到婚期时间以及装修工程的实际进度,目前还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装修工作,尚建辉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并尽力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尽最大努力维护并平衡双方利益,同时就如何完善装修合同、如何保证后续装修质量、如何处理后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经过尚建辉团队的共同努力,双方于2023年3月17日达成庭外和解,被告承诺于2023年5月1日前将该房屋按照合同内容施工完毕,原告支付尾款25000元,并约定了违约赔偿费用。
随即,原告提交撤诉申请。因其工作安排较忙,不方便请假,3月20日,团队成员韩东阳在办理其他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路过原告公司,积极与原告沟通并按时送达了相关手续,原告对此表示感谢并将感谢信交于韩东阳。至此,本案纠纷得以解决。
法 官 说 法
装修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书,应当明确规定装修工程的质量、时间、费用等内容。如果发生纠纷,法院将以合同为依据进行判断。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明确,不会给自己留下任何后患。消费者应尽可能了解装修公司的资质、口碑和服务质量等情况,选择信誉良好的装修公司进行合作,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收据、支付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如遇到装修公司不履行合同或者合同约定违法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监管机构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更多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