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组织30余名执行干警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依法对被执行人占用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该案是一起侵权责任纠纷,唐河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判令唐河县某蔬菜批发店自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搬离现占有的位于唐河县文峰农贸市场内的店铺(摊位)。案件生效后,某蔬菜店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唐河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收到该执行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判决义务,并多次约谈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均未履行。唐河法院于2023年2月17日发出腾房公告,通知被执行人某蔬菜店于五日内腾空房屋、自行搬离,到期仍不履行的,法院将强制腾房,但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未有任何行动。
为保证此次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事先对涉案房屋进行全面摸排,掌握实际情况,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和分工安排,迅速出击,在店铺外拉起警戒线,来保障道路畅通和周围店铺不受影响,并佩戴执法记录仪,做到整个腾房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本次执行过程依法、规范、透明。后被执行人考虑到经营店铺的社会声誉,当即找来一辆卡车主动腾退房屋,积极配合腾退工作,历经2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将案涉房屋腾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次行动圆满结束。
腾退房屋案件历来是执行案件中难啃的“骨头案”,既要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又要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此次腾房行动有效地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