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清丰法院执行局执行效率这么高,本以为年底拿到钱就不错了,仅仅执行立案一周就让我们拿到了钱。真是太感谢我们的执行法官了!”。近日,申请人李某、王某一边数着手里的劳务费,一边对执行干警连声称赞。
案件详情
2021年,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某公司)将清丰县某建筑项目部分劳务分包给了濮阳市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某、孟某等6人受雇于濮阳市某公司,并为该项目提供了劳务。项目完工后,经核算,李某、王某等6人仍有劳务费共计 237789元未获得。濮阳某公司称无力支付该劳务费,江苏某公司称已将劳务工程款足额支付给濮阳某公司未由,拒绝履行先行清偿义务。
李某班组6人,辛苦付出多日却拿不到“血汗钱”,“讨债无门”便申请法院主持公道,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李某班组6人终于拿到了胜诉判决书,但二被告一拖再拖,拒绝履行给付义务。遂李某班组6人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清丰县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通过“总队总”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账户,并与二被告取得电话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多次到二被告经营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耐心沟通解决事宜,督促二被告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在沟通中承办人得知江苏某公司正在参与清丰县某项目的招投标,承办人抓住有利时机,再次联系江苏某公司,告知一旦该公司被法院拉入失信黑名单,将严重影响该公司参与招投标的资格,在一番释法明理后,江苏某公司工作人员提现金来到清丰县法院执行局,称一定要当面感谢执行局干警善意执行,设身处地考虑中小企业的切身利益,疫情反复企业正积极抓复工、谋发展,请求法院不要将其公司拉入失信黑名单。
当日,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执行局,看着法院执行到位的“真金白银”,难掩心中的喜悦和激动,对执行干警快执行的行为连连称赞。遂发生文章开头的一幕。
自濮阳市开展“濮上亮剑·百日攻坚”执行专项活动以来,清丰县法院提振精神,自我加压,秉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行理念,因案施策,善意执行,全力保障涉民生案件的快执快结,既维护了判决权威,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