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惠农资金犯罪既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也使得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亚博365_bet3365info_365bet上网导航人民法院经过统计,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该院共依法审结惠农资金领域犯罪 15件23人,其中贪污罪4件7人,挪用公款罪5件7人,受贿罪1件1人,诈骗罪2件3人,滥用职权罪2件3人,玩忽职守罪1件2人。通过研究这些案件,发现涉惠农资金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职务犯罪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惠农资金案件居多,有些具有监督、审核职责的人员滥用手中权力或玩忽职守,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严重。犯罪人员的岗位主要是单位会计、直接经办人、社区或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他们直接掌管事务权、财务权,或直接经办惠农资金的发放、领取工作。在此期间,利用手中权力、职务便利,针对惠农资金实行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犯罪的共计13件20人,占所有涉惠农资金犯罪件数和人数的86.7%和86.9%。特别是挪用惠农资金犯罪,数额巨大,少则二十余万元,高则数百万元,其中一件单笔挪用金额高达350万元。
二是犯罪手段多。从查明的事实看,犯罪手段多样。有的采取私刻公章、伪造资料的手段骗取惠农资金;有的直接挪用惠农资金借给他人从事私人营利活动;有的挪用惠农资金,通过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手段进行营利;有的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身份,编造材料,虚假申报,骗取或冒领国家相关专项资金。部分案件犯罪手段集中,如在贪污罪中,利用虚假申报手段,套取国家惠农专项资金比例较大,占75%;在挪用公款罪中,通过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手段进行营利的占80%。
三是涉案领域多。在此期间,涉案领域包括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征地附属物补偿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国家助学金、医疗救助款、新农合资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经费、“普九”债务等领域。涉及国家助学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及征地上附属物补偿款领域犯罪占比较大,共8件13人,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占53.3%、56.5%,其中有些惠农资金领域犯罪是窝案,如国家助学金领域犯罪,涉案人员8人,构成的罪名有诈骗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建议:一是强化政治教育,提高廉洁意识。通过政治教育,让负责管理、发放惠农资金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牢记此项工作是一项政治工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增强抵御犯罪的能力。二是强化法律教育,震慑预防犯罪。多举措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如针对某类人员、针对某类犯罪行为进行法制讲座,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坚持“惩防并举”,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以“真刀真枪”震慑预防犯罪。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大透明力度。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平常就要对惠农资金发放工作监督到位,监督财务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有无弄虚作假;监督信息公开是否及时、真实,公开内容能否让群众真正了解,让可能存在违法违规操作的环节公开,减少违法操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