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日,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过程中,西华法院大王庄法庭审结首例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赡养费纠纷案件,判决孙某文、孙某婷二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孙某勤生活费1400元,原告以后发生的医药费由二被告平均承担。
本案原告系二被告母亲。原告与丈夫共生育两个女儿,丈夫已去世多年,现原告没有固定收入,2019年12月,原告因患病而导致偏瘫生活不能自理。原告与二被告协商,原告入住养老院,每月由二被告平均分担养老服务费及生活费,后二被告支付部分费用后不再履行赡养义务,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原告无奈起诉至法院。
西华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的行为既违背了伦理道德,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采纳,故作出上述判决。
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过程中,西华法院大王庄法庭注重办理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及时让有困难群众获得法律上的支持和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