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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人民需要的好法官 ——刘天华副庭长专题报告有感

          发布时间:2009-07-24 08:10:40


        聆听省高院刘天华副庭长的专题报告,丝毫没有枯燥乏味之感:她以周口法院的变化为切入点,谈到法院的文化氛围与办案的终极目标,从对“四个一”办案理念的理解引出报告的主题。她从审判方式改革的发展道路谈到如何做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官,从如何快速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讲到如何培养法官的团队精神……她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深入浅出侃侃而谈,我们在被深深打动的同时,也在情不自禁地自省和深思: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适应人民的需要……

        一、法官应当是行为规则的楷模

        刘庭长在报告中提到:法官是行为规则的裁判者,因此也应当是行为规则的楷模。她从法官的法袍说起,说只有三种人穿黑袍,即神父、博士与法官,而这三种职业的共同特征,是因为他们都有自己深厚的文化底蕴与坚定的精神信仰;法官要衡量是非曲直而依法裁判,如果自己行为不端、修养不够、业务不精,是没有资格和能力受到老百姓的尊重与爱戴的。

            法官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防卫者,应该具有高度的知识修养、文明的举止、良好的司法礼仪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司法活动与日常生活中,应当体现出超凡脱俗的人格力量,以作为社会道德的典范。正如我们平时所说的:己不正不能正人。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应当成为一种人格力量,在人们的心目中唤起对法律的信仰和尊崇,成为公平与正义的象征。其中法官的廉洁形象更能直接体现出法官的人格与精神力量。纵观历史上传颂的“清官”,无一不是两袖清风、廉洁自律的典范。

        二、法官要有鲜明的政治立场

        刘庭长在报告中提出:法律要为政治服务,因此作为法律人的法官要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她谈到“柏林墙”推倒之后为了东西德法制建设的统一,法官们放弃西德优厚的待遇主动要求到东德任职,这种为了政治大局而随时愿意牺牲个人利益的精神便是法官的鲜明政治立场。

        没有政治就不可能有法律,作为法官,应当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国家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我们当前政治的迫切需要,作为民事法官,应当自觉积极主动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办案的目标,为辖区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三、法官要清醒看待自己的权利

        刘庭长在报告中谈到:权利是一种超人的能力,拥有权利就等于拥有了一种控制他人的资格。但是公权与私利发生冲突时,如果权利不加限制,用公权谋取私利,那么权利就不再产生权威,而是变成了权势。

        我们法官作为手握审判权利的执法者,清醒看待自己的权利是公平公正执法、树立法律权威的首要条件。法国着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法官只是凡人,法官作为私人的存在是与其所生存的社会存在完全混合在一起的,如果不能清醒看待自己的权利,用手中的公权利为自己的私利服务,所产生的腐败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在清醒看待自己权利,如何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公权利方面,中国封建社会的良臣们倒为我们做出了榜样。《汉书》里写到汉哀帝刘欣时期的尚书郑崇,曾因其品德高洁而倍受称颂。后因为得罪了傅太后和刘欣的男宠董贤而死。刘欣当时指责他说:“你家门庭若市,好处捞了不少吧?”郑崇答道:“臣门如市,臣心如水”。细想想:一个身在官场上挣口粮的人,身处乱麻一样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面对宦海风云和各种诱惑,他的内心,却始终如止水一样宁静。俗世间的歪风邪气,在如此宁静的水面上,竟然无法掀起任何微小的波澜,这是何等超脱的人生境界!百家讲坛中孟宪实讲《唐史》时提到当时的几位“诚臣”,即使在今天,仍然可以提醒我们权利应当如何运用。当时的中书令岑文本自己住的房子又小又湿,家里甚至连帷帐这样的东西都没有。别人劝他置产业,他说:我也没有什么功劳,仅仅因为写文章就担任了这么重要的官职,这已经让自己很担心了,哪能再有心思置办什么产业?我们看,他想的不是自己的家产,而是自己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职务!而当时的户部尚书戴胄去世的时候因家里太穷,房子又破又小,连祭祀的场所都没有。当时的户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长、银行行长、工商总局局长、国土资源部部长等中央级长官之和,他如果想用自己的权利为自己谋点利益,恐怕是易如反掌,这种精神,在几千年后的今天,怎么能不让人感叹和敬佩?作为一名法官,该如何自觉清醒对待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利也就无需多谈了。

        四、法官应当快速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

        刘庭长提到:法官应当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及提高自己高尚品格的能力。提出法官要有慈悲之心,恻隐之心与感恩之心。这其实就是新时期法官如何快速提高司法能力的诠释与概括。

        德国梅里曼指出:“法律条文不变成一潭死水,而欲活生生地在司法判决的过程中,正确地、合理地解决人类现实生活中永无止息的纷争,最重要的前提是,它必须配合和适应人类各种不同的需要,而此前提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就是法官的态度和技能。”法官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决定了法官角色的定位,这一制度化的社会角色,要求法官必须具备客观公正的司法立场和卓越的专业素质与技能,也就是说法官必须具有适应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司法能力。法官没有专业的司法能力,遇到矛盾纠纷即使怀有再良好的愿望也只能束手无策,法官对法律和事实的认知能力水平高低决定着法官分析解决问题的方式和结果是否正确。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不断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是做好一名合格法官的必要前提。

        五、法官应当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

        刘庭长报告中指出:合议制、审委会制都是发挥团队精神的力量,法官团队的合作其实就是法官智慧的合作,是人生最可珍贵的情感。德国法官的审判席上写了一句中国古语:三人行必有我师,充分说明了培养法官团队精神的必要性。只有通过发挥法官团队的集体智慧,才能够积累出宝贵的审判实践经验。在这一点上,我们民三庭的同志们很有感触。我们的很多疑难案件,都是通过集体讨论才形成的决议,大家谁也没有觉得自己不是合议庭人员就不管不问、敷衍了事,都是非常认真地进行探讨,群策群力办好庭里每一个案件。我们是院里集体讨论案件制度的首创者,而且在实践中坚持并逐步完善了这一制度,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已经深深认识到发挥团队精神的潜在力量,它推动我们在办案的历程中逐步走向专业化精品化道路。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达到市中院张院长提出的“三高二低一好”的目标。

        责任编辑:宋营    

        文章出处:亚博365_bet3365info_365bet上网导航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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