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8年4月23日晚上23时许,被告人兰某某伙同赖某某、张某某、罗某某、周某某等人窜至亚博365_bet3365info_365bet上网导航城关镇深圳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场,用浙JY931Q号白色JAC江淮小型货车将万某某停放在车库内的豫A52777号劳斯莱斯轿车盗走,并停放在安徽省界首市张某事先租好的民房内。后被盗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失主。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260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浙JY931Q号白色JAC江淮小型货车予以扣押(另案处理)。
判决结果:
被告人兰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解析: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犯罪主体系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本案被告人兰某某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符合盗窃罪的主体要件。其次,盗窃罪的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系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被告人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他人车辆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符合此要件。本案盗窃数额为26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鉴于被告人兰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初犯,并具有坦白情节,应当从轻处罚;被盗车辆亦经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了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以盗窃罪,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