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执行局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决策部署,确保我省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省法院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已经下发了《内部明电》(豫高法明电[2018]114号)。为落实好省高院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执行工作实际,中院决定认真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高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一系列决策部署为遵循,对标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省高院部署,举全市法院之力进行集中攻坚,切实提升案件的实际质效,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清理积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集中执结一批;对失信老赖,联合惩戒一批;对符合终本条件案件,严格终本一批;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家庭困难的涉民生案件,依法救助一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挂牌督办一批;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破产条件的,稳步推进执行转破产一批。
(二)狠抓案件管理。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省高院执行工作部署。将2018年1月1日后立案的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流程节点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同时加强电子卷宗管理,确保所有电子卷宗信息与纸质卷宗相匹配;对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结案的案件,逐案完善卷宗,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第三方评估的检查。
(三)提升案件质效。认真落实“三个90%”的要求: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90%以上;最高法院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对标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集中力量提高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完毕率以及终本案件合格率等核心指标,确保核心指标不低于全国平均值。
三、时间安排
“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为期100天,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到2018年8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5日,进行动员部署。各法院要层层宣传发动,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排查未结案件底数,分类制定执行措施。各基层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5月5日前报中院执行局。
第二阶段:2018年5月6日至8月5日,进行强力推进。各法院要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市中院将通过重点督办、通报情况、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各法院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和打击惩戒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基本执结到位。
第三阶段:2018年8月6日至8月10日,组织总结讲评。2018年8月5日前,各基层法院将活动总结上报市中院执行局。市中院将于8月10日向省高院汇总报告。
四、工作要求
这次专项活动是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决战决胜阶段,省法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解决当前执行质效偏低、准备迎接第三方评估的迫切需要。各基层法院要强化实战意识,明确任务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法院要把这次活动真正列为“一把手”工程,院长要经常坐镇指挥,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督导检查,为专项活动调配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各基层法院要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挂图作战,精准指导,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让每位干警头上有目标、肩上有担子。市中院成立“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明杰任组长,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袁亚坚、执行局副局长范东南、朱金山、张魁彬任副组长,袁亚坚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领导指挥。同时,要积极向各级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争取理解支持。
(二)加大办案力度。要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对“钉子案”和“骨头案”,要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争取理解支持;要重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案件,切实执结一大批案件;要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存在问题出实招、求实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的实际质效。各级法院在开展执行攻坚活动中,要强化规范办案意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安全。
(三)开展舆论宣传。要把专项活动与失信联合惩戒暨曝光老赖集中宣传月活动捆在一起抓,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营造良好执行氛围。要扩大宣传的范围,既要加大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更要充分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将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要重点宣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判处拒罪的老赖、执行不能,以及在开展专项活动中的优秀执行人员。各中院要及时上报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及工作信息,积极向《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刊》等投稿。同时,要把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等重点宣传内容向驻地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
(四)搞好指导监督。市中院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监督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法院,将严肃问责。坚持周通报、月点评和问题清单制度,加强对全省法院执行办案质量的全天候监控,及时执行案件运行态势进行分析评估。中院将对本辖区法院执行案件质量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在辖区法院深入开展执行办案标兵评选活动,每月综合绩效考核前五名的法院可以表彰一名办案标兵。各法院都要对每一名办案人员执行质效进行排名,激励广大干警投身到专项活动中。活动结束时中院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到省高院进行表彰,同时,对排名靠后的法院通报批评。
这次专项活动是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关键性战役,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抓住重点,统筹施策,倒排时间,步步推进,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扎实有力的工作,推动执行办案精准高效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
联系人:范东南 电话:0394-8158288
马 衡 电话:0394-8158636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