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辉县法院执行110吗?我发现被执行人许某某回来了,现在正在家中,请你们赶紧过来吧”。3月14日晚上8时许,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室接到申请人刘某的举报电话,值班干警迅速核查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集结出警到达被执行人许某某家中,成功将其名下轿车依法扣押,许某某本人也被拘传至法院。
2022年10月,许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刘某借款8万元,约定分期偿还,许某某陆续偿还部分本金及利息。剩余借款5万元未能按照约定还款,刘某多次讨要无果后将许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后许某某未按协议还款,2023年1月,刘某向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许某某履行法律义务,但其以人在外地等原因推诿拖延,拒不配合。随后,法院依法采取查询措施查封了许某某名下的一辆汽车,但却迟迟未寻到该车辆的具体下落,无法实施扣押。
此次,申请人通过拨打“执行110”举报电话,为案件的执行提供了相关线索。执行干警不仅将许某某拘传,同时还扣押了被查封车辆。当晚,执行干警明确告知许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车辆被拍卖、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许某某迫于执行压力,现场联系朋友筹钱,于当晚11时许把剩余欠款5万元及利息转给申请人刘某,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连日来,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在非工作时间接到申请人举报电话17起,出警17次,拘传被执行人9人,执行到位案款105000元,拘留2人,多起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执行110持续发力,取得了预期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