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早上6时30分,虞城县人民法院大门口警灯闪烁,随着执行局局长赵海亮的一声令下,“冬季攻势”集中执行活动拉开帷幕。
为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团队兵分两路开展行动。第一团队首站来到城关镇健康路杨某峰家中,将正要开电三轮外出的被执行人杨某峰堵在胡同口,带上警车。
2017年1月12日虞城县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峰付给原告武某货款67.2万元。判决生效后,武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杨某峰偿还武某25万元,余款一直未偿还,人也没有了踪影。执行干警经过多方努力查找,最终确定了杨某峰的藏身地。
7点20分,第一团队又来到城郊乡付堂村,在确定被执行人付某山正在家中后,执行干警翻墙进入院内,将正在被窝中的付某山带上了警车。
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原告李某钢在被告付某山承包的建筑工地从事木工项目,2014年1月27日,两人经过结算,付某山欠李某钢劳动报酬3.3万元,并出具了一份欠条。付某山一直未向李某钢支付劳动报酬,引发诉讼。2019年8月21日虞城县法院判决付某山偿还李某钢3.3万元及利息。付某山一直未履行判决,人也失去联系。李某钢申请执行。两年来,申请人李某钢及执行干警一直多方努力查找付某山的下落,并下发了悬赏公告。2023年1月10日,执行干警接到线报,确定付某山已经回到了家中。执行干警来到付某山家门口,发现大门反锁,执行干警翻墙而入,将没起床的付某山拘传到法院。
第一执行团队沿310国道继续展开执行,在大杨集镇、稍岗镇拘传相关被执行人。
同时,第二执行团队也是捷报频传,在田庙乡、李老家乡等地抓获被执行人4人。
截至下午5时,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24人,拘留5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72万余元,案件达成和解3起,结案6起。
虞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辉介绍,本次“冬季攻势”集中执行,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商丘中院“冬季破冰”统一集中执行活动的具体体现,活动从1月9日开始,时间为1个月,将抓住外出被执行人春节返家的有利时机,重点执行一批涉拖欠劳动报酬、借款、机动车责任纠纷、抚养费、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集中惩戒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努力营造诚信守法光荣,失信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下一步,虞城县法院将乘借“全国优秀法院”的东风,再接再厉、乘风破浪,持续开展好“冬季攻势”集中执行活动,开好局、起好步,力争取得执行工作“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