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水平,增强干警诚信意识,3月17日,光山法院召开《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集中学习会。党组书记、院长付晓虎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学习。
会上,院党组成员余艳丽领学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内容。《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诚信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自觉遵守条例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学习,全院干警了解到《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及重要意义,进一步营造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氛围,提高了干警的信用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