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通过网络方式成功办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段某系某公寓租户,所租赁房屋到期后按合同要求已将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结算清楚,并且房间符合退租条件,但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却拒不退还租赁房屋押金。经法院依法判决后,被执行人公司法人陈某以公司不景气、居无定所、没钱等理由仍拒不退还申请人段某的租赁房屋押金,申请人段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被执行人公司法人陈某电话也处于无法接通状态,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该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保险、不动产等线索,均未果。随之而来的疫情,也阻断了现场调查的步伐......
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询确定了该公司住所地,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其所在地物业的联系电话,并最终成功联系上该公司法人陈某,刚开始陈某仍旧找理由迟迟不还该笔欠款,后经过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并告知了拒不履行的后果,陈某最终将该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执行干警考虑到疫情期间,可通过网络方式办理领款手续,并向我院传递书写的结案证明,至此,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申请人段某感叹道:“没有想到我连法院执行局的门都没进,执行款就已经到了我的银行账户。疫情下,还能如此高效,令我很意外,给你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