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浚县法院新镇法庭顺利调解一起审限未满30天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并在结案后七天内高效执结,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孙某与徐某系恋人关系,双方于2021年8月份终止恋爱关系,随后二人就彩礼退还事宜无法达成一致。2022年5月,孙某一纸诉状将徐某诉至新镇法庭,要求徐某退还彩礼90000元。
新镇法庭庭长王秀军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婚姻家庭纠纷的特殊性,为了避免双方的矛盾激化,决定采取调解方式结案。由于该案数额较大,王秀军法官向孙某释明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优势,表示能采取财产保全更有利于后续调解,孙某随即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镇法庭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又通过集中送达平台、“三网协查”等方式与徐某取得联系,并告知徐某若败诉后不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将会直接划拨其名下已被冻结的存款,且后续产生的执行费用仍旧需其承担,如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也会采取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会给个人信誉和日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经王秀军法官多次劝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法院的见证下签署调解协议。徐某表示需要一周时间凑钱,如一周后未按时交款,希望法院可以主动划拨名下存款,不要采取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一周后,法院划拨了被告名下的存款,徐某也对法院的释明工作表示感谢,使其未在不懂法的路上顶风前行,避免了更大的错误。
在持续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路上,浚县法院新镇法庭不曾停滞,秉承着“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目标追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及“立、审、执一体化”的优势,积极化解基层矛盾,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法庭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