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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高院召开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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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31 16:48:17


        3月3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座谈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参加座谈,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新乡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买世蕊作为特邀嘉宾出席座谈。 

        王韶华副院长在座谈中指出,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一体化保护,在新时代“黄河大合唱”中贡献法院力量。一是突出改革创新,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省法院自2018年起,即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积极探索由郑铁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对省内黄河干流的刑事和检察公益诉讼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2020年9月,省法院确定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对省内黄河流域的全部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这项改革被省委列为重点改革事项。2021年11月,省法院在郑铁中院设立郑州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区域由黄河扩展至南水北调干渠和淮河干流流经区域。2022年8月,省法院进一步将集中管辖范围扩展到全省,构建覆盖全省跨行政区划的“18+1+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最高法院对黄河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河南模式”充分肯定,该项改革举措还写入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的决定》。二是突出服务大局,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持续提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震慑和教育功能,坚持最严法治观,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2605件,判处犯罪分子4090名。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救济和赔偿功能,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环境私益、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审结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645件,赔偿金额达1.09亿元,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00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预防和监督功能,坚持监督支持并重理念,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79件,非诉及行政执行案件3212件。三是突出协同配合,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格局初步形成。打造府院联动新样板省法院与省政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环境资源案件诉源治理、矛盾化解、生态修复等工作;与黄委会河南黄河河务局、生态环境厅等会签《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等8个文件;在全省法院推行“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安阳中院联合殷墟管委会挂牌成立殷墟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与安阳检察院等会签《关于建立殷墟保护行政司法联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多层次、多方位保护黄河文化遗产。扩大区域司法协作圈,省法院与青海等九省区高级法院共同签署审判协作框架协议。郑铁中院、三门峡中院与山西运城中院、陕西渭南中院签署《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建黄河中游流域大保护、大协作的新格局。加强公检法协同保障,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会签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出台集中管辖工作指引,完善公检法司协调配合,形成协同治理合力。三门峡市中院与三门峡市检察院就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长期沟通联络机制。四是突出生态修复,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效显着。积极适用环境禁止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发布禁止令315件,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有效防范了环境风险。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判令损害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239.2万元,提高环境违法成本,让违法犯罪者痛到不敢再犯。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坚持司法裁判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原则,灵活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等环境资源审判独有的裁判方式,联合设立18个生态修复基地、18个宣传教育基地。2018年以来,黄河沿岸补植树木11.6万株,增殖放流鱼苗121.26万尾,促进30处矿山得到及时修复,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下一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改革,王韶华副院长提出,河南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抓实公正与效率,加强内外协作,推动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力,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高度评价了河南法院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她表示,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始终关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河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用心、用情、用法做好黄河保护文章,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系统、整体保护,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美丽河南”建设贡献法院力量,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好评。

        省法院环资庭庭长杨巍解读了十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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