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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进一步创新法院文化建设加强法院管理和提升法院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0-05-24 08:39:19


        近年来,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积极推进,法院文化这一崭新命题引起了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共同关注。虽然一些法院结合自身实际作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一些成绩,但由于我国法院文化建设起步相对较晚,受认识水平、传统因素、体制因素等影响,法律文化建设发展缓慢,落后于其他职业文化建设。加上目前全国还没有成熟的模式推广,最高法院也没有作出统一的要求,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一。因此,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理论探讨,日益成为研讨的重要课题。本文从法院文化的内涵入手,结合当前法院文化存在问题,谈谈如何进一步创新法院文化建设,加强管理和提升法院良好形象,以期对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有所裨益。

        一、法院文化的概念及内涵

        “法院文化作为整个文化系统中一个分支,既有一般文化所具有的共同属性,也有其自身独特的内在品质”[1]因为,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公正司法、居中裁判这一特定的社会功能,法律的权威与庄严,法院的独立与超然,决定了法院文化具有不同于其他职业文化的独特个性。作为一种特有的文化形态,“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是其特有的共同遵循的一种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2]其内涵包括哪些内容?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认识。目前,理论上比较统一的观点:法院文化分三个层次即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

        笔者认为法院文化内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质文化。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最表层,是人们可以直接从直观上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有形物体。如:审判法庭、办公设施、室内室外环境、法槌、法袍等。

        (二)管理文化。管理文化也叫制度文化,是处于中间层面的法院文化。主要包括审判事务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规章制度等。

        (三)行为文化。行为文化是浅层的法院文化。它是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外在表现,主要指言语、行动、方式等主要指司法礼仪、司法作风、业外活动等。

        (三)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是一种抽象文化,在法院文化的最里层,是法院文化的核心,是法院文化的灵魂,是法院文化的源泉,体现某个法院特有的精神风貌、品质、风气等。主要包括法院在审判、管理、教育等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思想意识、思想模式、工作方法、价值取向、理想信念、道德观念、群体精神等内容。

        (四)行为文化。行为文化是浅层的法院文化。它是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外在表现,主要指言语、行动、方式等主要指司法礼仪、司法作风、业外活动等。

        (五)廉政文化。廉政文化也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文化和行为文化一样,虽都属于法院浅层的文化,但法院廉政文化具有深化功能、美化功能、净化功能和亮化功能。

        二、创新法院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对弘扬现代司法文明、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将起着很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司法文明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然要求。法院文化搞好了,法院精神文明建设肯定就好,而要把法院文化建设变成落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的具体行动,就必须大力加强文明执法教育,不断提高法院管理水平和法官自身综合素质,让司法文明真正体现在法官办理每一起案件上,体现在法官的一言一行上。

        (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可以激发法官职业自豪感,调动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增强法院的整体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团结向上的法官队伍。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实践的产物,先进的法院文化可对法官产生凝聚作用,可以使每个成员分散的力量聚集起来,融合成一种合力,使个体追求的目标与群体追求的目标趋于一致,从而把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陶冶干警情操,缓解法官心理压力,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当前,法院正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困境,法官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压力,心理负担过重,大多数法官心理处于亚健康状态,很不利于法官职业化建设。通过开展篮球、羽毛球、登山、参观考察等一系列文体活动,能释放他们的心理压力,成立诗社、书法和摄影协会等可以陶冶干警情操,升华干警的精神境界,提高干警的素质。

        (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提升法院整体形象,树立司法权威。

        法院的总体形象是由法院个体的一言一行构成的,作为法官群体的一员,都有责任,有义务用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国微、天平增光添彩。政治坚定、义务精通、公正司法、文明办案是每一位法官的必备素质。通过利用法院文化提供的新契机和空间,强化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法官总体素质提高了,法院的形象也会得到人们的认同,从而对法院裁判的公信力不会怀疑,最终产生强大的司法威摄力。

        (五)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增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纯洁法官队伍,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能否廉洁自律,关系到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正如培根所说的“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因此,只有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才能有利于增强法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才能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力。

        三、目前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法院文化建设起步较晚,受认识水平、传统因素、体制因素等影响,法院文化建设的现实并不令人乐观,法院文化建设落后于司法实践的要求,落后于其他职业文化的建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法院文化建设认识上存在偏差。

        在一些人看来,法院的工作主要是审判和执行业务,此外还有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基础建设等。法院文化建设不重要,还有的法院缺乏对法院文化的科学定位和全面的了解,认为搞文化建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进而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书画展,开展几次文体活动或者花点钱改善一下法院环境,悬挂几幅格言警句或书画作品就是“文化建设”了,使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二)法院文化建设单一,重物质文化、轻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及行为文化建设。

        实践中,一些法院普遍存在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建设、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的现象,导致文化建设出现单一化。如少数法院仅在加强“两庭建设”,更新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等“硬件”建设上下功夫,完全忽视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的建设,最终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有形无实”。

        (三)法院文化建设缺乏统一模式,导致实践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目前,全国各级法院对法院文化建设上还没有统一模式,还没有法院文化的科学定位,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随心所欲和盲目混乱。实践中一些法院没有结合地域、人文、司法等特性,形成自身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品位,不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盲目照搬其他法院的经验做法,结果自然是欲速则不达,最终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畸形与异化,使法院文化的功能不能得到充分体现。

        四、创新法院文化建设的具体思路与设想。

        由于法院文化具有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双重特点,加上我国法院文化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建设现代法院文化,必须立足国情和结合法院自身实际有组织分阶段进行,做到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实践中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精神文化建设,弘扬先进司法理念,培育现代司法精神。法院精神文化是法院先进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是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的关键。

        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先进的司法理念统领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法院文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

        先进的理念是推动的先导。现代司法理念是法官群体为达到公正的司法终级目标,在对司法权本质、特征及其运行规律进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内心自主选择的坚定信仰和推崇的,并在司法实践中奉为最高行为准则的基本观念。在法院精神文化建设过程中,应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对接,充分发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自觉树立公正、平等、中立等现代司法理念,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激发法官群体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尊荣感,增强法官群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如我们周口法院提出的创新“四个一”办案理念就是对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创新的一个方面。

        ②结合本地实际,培育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

        法院精神是法官群体品质精神的高度概括。当前,凡是在全国法院建设成效明显的法院,无一不是根据本地实际,总结出本院的预案训和院赋,作为本院的法院精神。如: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忠诚、公正、奉献、厚德、清廉、自律”的院训;江西省丰城法院精神为“团结、进取、创新、廉洁”;山东省东营中院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以“公正、文明、和谐、卓越”为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并称之为东营法院精神。因此,当前在法院精神文化建设过程中,各级法院应结合本地法院法官群体思想实际和法院发展目标,认真总结和精心提炼法院精神,使之成为法官群体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

        ③坚持用先进典型精神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是法院精神文化的具体人格化,作为榜样,他们以实际行动来诠释法院文化的灵魂,全面展现了法院精神文化的精髓和强大感召力。因此,在创新法院文化建设时,应注意对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和树立。通过树立法院先进典型人物,培养塑造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来推动法官群体同质理想信念的形成与发展。如当前全国正在学习的先进典型陈燕萍。

        (二)强化法院管理文化建设,注重管理文化的创新,以科学的制度推动法院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必须依靠制度去促进。要通过科学的建章立制,去规范法院的各项工作,约束每位干警的行为,从而在严格管理中培养法院文化精神,塑造法院良好的形象。

        ①加大审判流程管理改革力度,创新审判管理新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质量和效率监督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建立以立案庭为主导,审监庭参与,纪检监察监督,信访部门评估,问责办处理的“四位一体”的全方位案件监控体系,使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正常有效地运转,以严格的审判业务管理制度来提高法官的责任感,最终建立起以“公正、高效、权威”为核心的审判执行业务管理制度。

        ②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绩效考评新机制。

        “当前,对法官的业绩考评缺乏一个科学化、系统化的评价标准,法官的考核依然是按照公务员考核的“德、能、勤、绩、廉”标准,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法官职业特殊性,完全按照公务员考核的标准,会导致部分法官不能对自己进行一个正确的定位,也不利于法院对法官进行一个正确的评价,而这种情况对法院文化的直接影响是法官对法院文化没有积极性,缺乏基于法官尊荣感、自豪感而产生的原动力”[3],更不利于法官职业化建设。因此,实践中,要创新法院文化建设,就应创新法官绩效考评新机制。具体措施:根据法官职业特点,把法官平时的工作业绩,逐一量化,各项指标涵盖了“德、能、勤、绩、廉”的内容,建立法官业绩档案,作提拔、晋升的参考依据。逐步培养法官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从而激发广大法官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③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法官论坛”,组织法官撰写学术论文,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大兴调研之风;举办庭审观摩活动,开展“优秀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卷宗”、“优秀法律文书”等岗位技能评优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拓展干警知识面,增进思想交流与沟通,使整个法院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弘扬法院文化。

        ④规范和完善法院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建立以“保障有力为重心”的司法政务管理制度。

        司法政务管理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做好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因此,要创新法院的管理文化,制度建设要跟上去,要不断规范和完善法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的新水平,对不适应形势发展,不利于审判工作的规章制度应做到及时修改,时刻保持司法政务管理的与时俱进。

        (三)加大物质文化建设的投入,塑造法院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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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质文化建设能够有效增强公众对法院裁判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向外界展现法院文化底蕴和公正廉洁精神,提升法院在大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①搞好审判法庭和办公场所建设。“审判法庭是社会公众展示法院精神的主要窗口,要做到威严庄重、布局合理、设置完善,外观设计要体现“沉稳大气”,步入法院,要让人能够感觉到浓厚的法文化气息,使人接受法文化洗礼,彰显法院文化底蕴,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敬畏和尊重之感”。[4] 办公场所要做到经济实用、庄严庄重,处处体现法官的公正、中立、权威的精神文貌。庄严威严、宽敞整洁、设备完善的审判法庭在无形中会对法官的爱岗敬业、审慎裁判产生积极影响,也会提高审判的公信度;优雅的工作环境,令法官们处处受到法院文化的熏陶,会提高对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展现广大法官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②增添文体活动设置,建立法官俱乐部、图书室、阅览室、健身房、乒乓球、篮球、羽毛球场等,拓展干警业务生活空间,通过举办有意义的文体活动,能够缓解干警的工作压力,增强干警的身心健康。

        ③开通法院网站,提供法官交流平台,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④加大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网络设施的投入,增加办公科技含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现代司法形势的需要。

        (四)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树立法官形象,体现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法官作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守护神,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品位。因此,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必须切实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言行举止、人际交往、业外活动等。

        ①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践行司法为民。

        通过开展“司法大检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让每一位法官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的不良作风,彻底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通过开展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司法援助、假日法庭、巡回审判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盼,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②坚持文明司法,注重司法礼仪。

        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外在、直观和感觉现象,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因此,在平时的司法活动中,要注重文明用语,时刻注意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坚持做到谦逊、文明、庄重、不偏不倚、刚正不阿,以文明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提升法官职业公信力。

        ③谨慎交友,约束业外活动。

        法官职业特点决定了法官业外活动的限制,作为一名法官,要谨慎对待社会交往,不盲目交友,职务外活动要与法官身份、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相适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杜绝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真正树立起法官队伍的文明形象。

        (五)强化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树立法院形象。

        ①开展警示教育,用黄松有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干警,学会算算政治账、经济帐、名誉帐、家庭账、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②加强以“教育、监督、防范”三位一体的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建设。

        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通过任前谈话和诫勉谈话,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醒注意,把苗头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④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制度。对干警的审判工作、作风建设、遵章守纪、信访投诉、奖励惩处等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且做好各项检查评比记录,存入干警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与本人评先、晋级晋职、奖金福利挂钩。

        ⑤开展灵活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如廉政文化书法、摄影大赛、演讲比赛、廉政文化知识竞赛等,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亲和力,使干警心灵受到震撼、灵魂受到洗礼、思想得到净化,廉政意识得到增强。

        参考文献:

        [1]渠慎坤:“试论和谐司法视野下的法院文化建设”《中国法院网》2007年10月12日

        [2]法必新:“彰显法院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法制日报;2006年5月25日9版。

        [3]唐时华:“法院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困难及对策”《中国法院网》2007年6月27日

        [4]周卫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中国法院网》2007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宋营    

        文章出处:亚博365_bet3365info_365bet上网导航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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